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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安排:9月16号 学时:16
上课地点:芜湖市北京东路
课程内容:华周心理教育中心
国家心理咨询师(3级)招生简章
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北京华周心理教育中心心理咨询师(3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正式招生,中心依托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雄厚的学术平台,集中了国内外众多著名的心理学专家教授,具有权威的培训资质和丰富的办学经验,已成功培养大批心理学人士。
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并适应国内社会生活对心理咨询人才紧迫而巨大的现实需要,为帮助学校、医疗系统、企业管理人员和社会各界报考心理咨询师(3级),推动我国心理咨询职业化进程,华周心理教育中心专门成立了华周培训部,“1条龙”式承办心理咨询师(3级)国家职业资格考证的培训、报考和服务等事宜。
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2)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开学与上课时间
业余(面授)班:周6、周日全天上课
远程班:按教务处安排寄书开课 考前安排串讲
开学与上课时间的确定依据学员参加5月或11月由国家劳动部组织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国家劳动部有关文件为准,考试时间如果调整则培训时间会作相应调整。各类班都在劳动部组织的考试前完成授课、辅导答疑和摸拟考试等培训内容。
3、教材与课程
教材:选择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1组织专家编写的专门教材。
课程: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1规定心理咨询师的培训课程分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大部分。
(1)理论知识: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及咨询心理学。
(2)操作技能: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和心理测量技能。
(3)考前冲刺辅导:全真模拟考试与答疑。
4、培训方式
远程教育:专家面授课件远程自学
专家面授:相关专家亲临面授指导、试题分析、应试指导、模拟考试等。劳动部规定统1专用课件参考。
技能训练:依据职业资格鉴定要求,进行技能训练。
考前辅导:直接由《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编审组专家辅导。含考前串讲、试题分析、应试指导、模拟考试、答疑等。
5、结业与证书
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1规定,在正规培训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由培训部门发放毕(结)业证书,并组织安排参加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1举行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心理咨询师(3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资格考试
华周培训部专门从事培训班的管理、督导、报考、服务事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与学员共同努力争取较高的通过率,并同时兼顾操作性职业技能,为国家培养大批紧缺的高水平心理咨询人才。学员第1次考试未通过者可以免费再学1次。
7、继续培训与督导
凡取得华周心理教育中心颁发的“北京华周心理教育中心结业证书”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有资格申请加入华周心理教育中心和中科院心理所的心理咨询师联合会。参加后期继续培训,从业者可以接受华周心理教育中心和心理所专业咨询师督导(具体细节另做说明)。
8、报名与收费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者请预约。
报名地点:华周心理教育中心
报名手续: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及6张2寸照片(免冠近照、同底)及报名费400元。
全国免费:
北京地区报名: